一、研究中心会员权益与义务
(一)会员企业充分享有下列权利 :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名可成为研究中心专家委员;
2、可参与研究中心研究立项、研究报告建议;
3、可参加研究中心主办的各类研讨会、案例走访等活动;
4、可参与研究中心主席、副主席等选举及被选举;
5、可获得研究中心服务的优先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更多权益详见三-五(每年更新)。
(二)会员企业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章程和行约行规,执行研究中心的决议;
2、维护研究中心的合法权益;
3、完成研究中心交办的工作;
4、在不侵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会员企业应积极向研究中心提供因研究及日常运营所需的基本资料及必要数据。
二、中心会员分类及申请说明
数字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会员实行分级管理和服务,会员分三级:发起机构、联合发起机构、联合创新机构。
(一)会员企业标准:
1.发起机构 (限定5家) 50000元/年
2.联合发起机构 (限定20家) 30000元/年
3.联合创新机构(限定20家) 10000元/年
(二)会员申请条件如下:
凡致力于在数字产业领域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相关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加入研究中心,成为会员企业。会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成为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员企业申请加入研究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研究中心章程,愿意履行研究中心发起机构责任;
2.自愿加入;
3.发起机构需要在本行业或数字化领域、研究咨询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三)申请流程如下:
1.提交《数字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会员企业申请书》;
2.经领导委员会讨论通过;